吕公著别称:吕正献、吕申公、小吕申公、吕司空。字号:字晦叔。所处时代:宋代。民族族群:汉族。出生地:寿州。出生时间:1018年。去世时间:10年3月17日。主要作品:《二十二日晚步天津次日有诗》《分题得瘿林壶》《恭和》《归洛寄祖择之龙图》《和王安之六老诗》等。主要成就:元祐当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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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留题龙门二首》、《归洛寄祖择之龙图》、《恭和》、《和王安之六老诗》、《和王安之六老诗》、《和王安之六老诗》、《龙门石楼看伊川》、《杨郎中新居和尧夫先生韵》、《分题得瘿林壶》、《留题龙门二首》、《王安之同赴王宣徽洛社秋会》、《二十二日晚步天津次日有诗》、《和魏教授见赠》、《延福坊李太博乞园池诗》、《和王常侍登郡楼望山》、《杨郎中新居和尧夫先生韵》、《寄吴传正寺丞》、《天津晚步》、《恭和·雪消春动气清微》、《龙门石楼》。
二、轶事典故
不仗父势吕夷简主政时,吕公著从故乡寿州(今安徽凤台)来京应试,他穿戴破旧,谦让如同寒门子弟一样,见到他的人虽然喜欢他的仪容举止,却也并未感到惊奇。等到他离开后,经询问得知是吕公著,才惊讶感叹。以牙还牙吕公著曾以翰林学士身份馆伴契丹使者,使者颇为凶悍狡黠,与吕公著谈论时多次谈及北宋朝廷政事。吕公著也选了一段契丹的隐密询问说:“北朝(契丹)曾经试进士,出《圣心独悟赋》,赋没有出处,为什么呢?”使者感到谔然而说不出话。简重清静吕公著为人庄严持重,心性纯正恬静,大概是天性使然。他平日居处时无疾言厉色,对于歌舞钱财荣耀,淡泊无所喜好。暑热时不挥扇,寒冷时不烤火,并影响了其婿范祖禹、孙婿赵演。与王安石吕公著年轻时与王安石交好,王安石待他如兄长,王安石能言善辩,没有人与之抗衡,唯独吕公著能以精辟的见识和简洁的言语制服他。王安石曾说:“疵吝每不自胜,一到长者面前,即废然而反,这就是说使人打消自己的念头,这一点在吕公著那儿体现得最充分。”又曾对人说:“吕公著为相,吾辈可以谈论做官了。”后来王安石得志,受到重用,以为吕公著必定会帮助自己,但吕公著却数次公开上言,陈述他的过失,因此二人交情不终。八字铭言吕公著曾于坐右写“不善加己,直为受之”八字。颇好禅理吕公著素来喜好佛学,等到他为相后,追求施政不繁苛,很少与士大夫交谈,只有能够谈论禅理的,大多能够随从为客。热衷于仕进的人往往戴幅巾、穿道袍,天天游于禅寺,模仿僧人、谈说理情,来标榜自己。司马光素来不喜佛,吕公著常常劝他多留意,并说:“所谓的佛,学习的人只是崇尚它的观点的简要罢了,并非一定要每件事都要熟习,做方外人啊。”
三、家族成员
辈分 关系 姓名 简介家世父亲吕夷简字坦夫,宋仁宗时名相,赠太师、中书令,谥文靖。平辈长兄吕公绰字仲裕,官至右司郎中,卒赠左谏议大夫。次兄吕公弼字宝臣,官至西太一宫使,卒赠太尉,谥惠穆。四弟吕公孺字稚卿,官至户部尚书、提举醴泉观。卒赠右光禄大夫。——配偶鲁氏参知政事鲁宗道之女。子辈长子吕希哲字原明,世称“吕荥阳”,官至刑州知州。次子吕希纯字子进,官至颍州知州。(家族成员参考资料)
四、主要成就
元祐当国 主词条:元祐更化吕公著与司马光同属旧党,司马光在当政后,“尽废新法”。而司马光死后,吕公著继续采用司马光的做法,但他与司马光对于新法具体内容看法也有一些差别。吕公著对保甲法有保留,认为“止就冬月农隙教习,仍委本路监司提按,既不至妨农害民,则众庶稍得安业”。对此,司马光有非议,认为保甲法为害于民,应该“一切废罢”。吕公著在科举上要求经义参用古今诸儒之说,不得专以王安石的“三经新义”取士,也不得出题涉及佛老内容,不得以申、韩和佛学为学;恢复贤良方正科。《童蒙训》称其“专以荐贤为务”,他主政时,举荐了孙觉、李常、王存、顾临、程颢、张戬等人。开启吕学在宋代学术史上,吕公著开启了吕学端绪。吕公著一门登在《宋元学案》者有七世17人。吕公著重视教育,他在颍州时,欧阳修为颍州知州,焦千之客寓欧阳修处,吕公著招请焦氏为诸子之师。这个家族中,内有吕公著夫妇督导,外有焦千之等人的严格教育。他还多方聘请名师,吕氏家教促成吕学学风的形成。清人黄百家说:“吕氏家教近石氏,故谨厚性成。又能网罗天下贤豪长者以为师友,耳濡目染,一洗膏粱之秽浊,惜其晚年更从高僧游,尽究其道,斟酌浅深而融通之”。吕学至南宋吕祖谦而发扬光大,其流风所及,直至明清。思想主张吕公著自年轻时讲学,以治心养性为本,讲说尤精,语约而理尽。主要门人有邢居实及子吕希哲、吕希绩、吕希纯。他主张以儒学治国,称《论语》、《尚书》“皆圣人之格言,为君之要道。”从《论语》、《尚书》、《孝经》等儒家经典中,节治道要语百篇进呈。要求君主以“畏天命、爱民、修身、讲学、任贤、纳谏、薄敛、去奢、省刑、无逸”为座右铭。强调自古有为的君主,未有失人心而能图治;亦没有能用威胁、强辩而得人心者。应修德以安民。修德之要,莫先于学。君应以至诚待下,则臣下思尽诚以应上,上下至诚而变异未有不消者。只有人君去偏听独任之弊,而不主先人之语,则不为邪说所乱。颜渊问为邦,孔子以远佞人为戒。佞人惟恐不合于君,则其势易亲;君子惟恐不合于义,则其势易疏。故应先格王正事,未有事正而不治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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